从《24小时反恐》看美国宪法
大家每个人都从这部剧中看到了什么呢?!......
当看到这个题目,你可能会非常奇怪,一部描写反恐的惊险电视剧,与堂堂一国之宪法能扯上什么关系呢?但事实上,在《24小时反恐》第二季中,随着步步深入
的恐怖杀机,美国宪法以一种有趣的方式介入了,可以说是既惊心动魄又启人深思!
大概不必多言,大家对这部目前美国最走红的电视连续剧都十分熟悉,此剧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孤胆英雄杰克-鲍尔,几乎如同超人一般地痛扁恐怖主义份子,拯
救国家于水火之中(怎么不派他去伊拉克或抓拉登呢)。在第二季中,恐怖份子计划在洛杉基引爆核弹,杰克·鲍尔使出了浑身解数终于制止了这项阴谋,从表面证
据来看,有三个中东国家在背后策划发动,因此美国总统大卫·帕默别无选择,只能进行报复性反击也就是战争。可是,鲍尔凭借蛛丝马迹却发现,这其实是美国的
石油大亨们,为了牟取暴利干得好事,更栽赃嫁祸以便浑水摸鱼。帕默总统出于对杰克·鲍尔的信任,在还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命令停止军事行动,以避免不必
要的战争。结果,导致了副总统等人的强烈不满,他们召开内阁会议,援引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投票弹劾罢免了帕默总统的职务,由副总统代之并恢复了军事
进攻。就在战争即将来临的关头,杰克·鲍尔找到了证据让真相大白,副总统只好停止了空袭,帕默总统也顺理成章地官复原职。
也许,你会不以为然,这不过是电视剧的编导拿着宪法当令箭,为了刺激眼球而想出的噱头罢了,干吗那么认真。不错,这的确只是虚构的艺术,在现实中也还
未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有一天美国真的要动用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步骤将和电视剧中描写的相差无几,结局也可能也相同呢。
美国宪法第1条第3项第6款规定,参议院有审讯一切弹劾案的全权,合众国总统受审时,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应为主席;第2条第4项规定,总统、副总统和合
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凡受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轻罪的弹劾并被判定有罪时,应被免职。在美利坚合众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对总统的正式弹劾只有两次,分别是
南北战争后的约翰逊与卷入性丑闻的克林顿,最后都宣告无罪,而尼克松则是因为水门事件被迫辞职,所以弹劾程序自动终止。
根据1967年生效的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明确规定当总统被免职、亡故或辞职以及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总统接替其职务。虽然这主要是针对总统遇刺、
生病等意外情况,但从理论上来讲,《24小时反恐》中所描写的场景是完全可能发生的,所依据的,就是其中的第四款,内容如下:
"凡当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
权力和责任时,副总统应立即作为代理总统承担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此后,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丧失能力的情况不存在时,
他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除非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在4天之内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
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国会应对此问题作出裁决,如在休会期间,应为此目的在48小时以内集会。如果国会在收到后一
书面声明后的21天之内,或者如果国会因适逢休会而按照要求专门为此目的集会以后的21天之内,以两院2/3的票数决定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
任,则副总统应继续作为代理总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否则总统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
由此可见,电视剧并非胡编乱造,只不过把纸面上的宪法和可能出现的情况,成功地在荧幕上预演了一回,且丝丝入扣无懈可击。更重要的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家是怎么实践宪法的,再反观自己,不觉长叹。
杨小凯先生在《怎样才能使宪法得到尊重》中指出,所谓宪法,其实也就是一种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白纸黑字大家都照这个来玩,只有得到各方的遵守,宪法
的权威才能得到尊重。在《24小时反恐》中的帕默总统,当得知普鲁斯特副总统等人竟然怀疑他的执政能力,公开要求他下台,自然是极不高兴甚至愤怒的,但是
作为美国权力最大的人物,他不能也不会选择动用军队,把坦克车开上去机关枪架起来,搞个什么白宫喋血大屠杀,将这帮所谓的叛徒和反动份子全镇压下去。相
反,他只能坐在办公室内,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来走,竭力说服阁员们支持自己,当以一票之差输了之后,也没有抗拒交接,就此拱手让出了总统的宝座。同样,在
杰克·鲍尔找到了恐怖事件的真凶后,已经成为了临时总统的普鲁斯特,面临顶峰权力的转眼失去(有些人是拼了老命也不惜一切代价要保住的),最后还是选择了
停止军事进攻,而依据宪法恢复了帕默总统的职权。其实,他就算过的了良知这一关,也过不了国会的听证会和新闻界的刨根问底,在民主社会里,想永远欺骗所有
的人是根本办不到的。
最令人感动的是,尽管帕默总统清楚地知道,只要他屈服于压力,下令进行军事打击,弹劾可以避免,总统照样能当下去,但他坚信正义、真理和历史是在自己
这一边的,不愿意沾上无辜者的鲜血,宁可挂冠而去,也不贪贵求荣,这才是真正实践了"竭尽心力维护、捍卫并遵守美国宪法"的誓言。当然,这么做也是有底气
的,起码他知道,大不了老子不干了,生命是不会有威胁的,也不会连袋鼠法庭也不经过,把人软禁一直关到死为止,甚至葬礼都不得安生,实际上他的律师不久便
赶到准备进行国会上诉。试看尼克松,辞职后照样出书演讲满天飞,去世后也还极尽哀荣,现任总统亲致悼词,卸任总统一个不少呢。
拉拉杂杂写了这些,末了多说一句,其实我们中国也是有这样的宪法规定的,不信的话,不妨去看看《开国大典》中蒋介石下野李宗仁代理那一段,或者去翻翻《中华民国宪法》第四章第四十九条吧!
在激爆的战场、在寒冷的弹坑、在杀机四伏的丛林、在弹雨淋漓的前沿、在无人增援的炼狱,在侧翼暴露的瞬间、在伞包打开的刹那、在坠向地面的最后一刻,我们一直相互支援、掩护、鼓励
——与我出生入死、共浴战火的,便是我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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